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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9492940/2020-04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杭应急〔2020〕28号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发布日期: 2020-11-30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AC70-2020-0002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 文字解读>> 图解>> 体裁分类: 其他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征求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0-11-30 14:37 浏览次数: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杭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网址:http://safety.hangzhou.gov.cn/art/2020/10/20/art_1229287764_18283.html)。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另外,合法性审查意见1条,专家论证意见1条,均采纳。

意见采纳情况见下表:

序号

合法性审查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主体、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和分管领导签署印发,按规定进行统一编号后,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布,并按照要求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采纳。


序号

专家论证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法律顾问意见:原《杭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杭安监管法规〔2015〕113号)和原《杭州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杭安监管办〔2016〕51号)实际已经在新规定实施时废止,应当予以明确。注意是否存在已经依据上述废止的规定作出并仍在继续的行政行为,需要作好后续衔接工作。

采纳。


序号

其它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相关业务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危化与矿山安全监管处、科技与信息化处)意见:已在清理意见中反映,无其它意见。



2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意见:无。



3

公开挂网征求意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