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0-045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杭应急〔2020〕2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AC70-2020-0002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图解>>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市应急管理局组建两年以来,随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于今年对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有必要。通过全面梳理、查找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之间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等问题,及时修改完善、更新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保证执法监管依据合法、合理和有效。
二、主要内容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市应急管理局8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4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4个规范性废止。详见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劳务派遣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 杭安监管〔2012〕6号 | 继续有效 |
2 |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杭应急法规〔2019〕18号 | 继续有效 |
3 |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 杭应急〔2019〕 19号 | 继续有效 |
4 |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制造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条件的通知 | (杭应急〔2020〕21号) | 继续有效 |
5 |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单位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 杭安监管审批〔2012〕52号 | 废止 |
6 |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安全评价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杭安监管法规〔2013〕164号 | 废止 |
7 |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 杭安监管法规〔2015〕113号 | 废止 |
8 |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 杭安监管办〔2016〕51号 | 废止 |
三、解读单位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丁璐丹
联系电话:0571-8525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