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对标新规攻坚清零推动危化品重大隐患整治见底见效
发布日期: 2026-08-18 09:29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余杭区紧抓《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发布实施的重要契机,坚持“学标准、查隐患、促清零”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全力推动危化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一是对标新规“学懂弄通”,筑牢判定标准根基。 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从重点人员、设计规划、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生产运行、作业安全、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系统明确53项重大隐患判定情形,为监管执法和企业自查提供刚性依据。余杭区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上半年累计组织危化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开展专题培训8次,覆盖386人次,重点围绕新标准与原规范性文件的差异条款、新增判定情形进行逐条解读,确保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看得懂、查得准、改得实”。

二是提前部署“过筛排查”,深挖重大隐患存量。 对照AQ3067—2026新标准,余杭区会同危化专家对全区28家危化品生产、带储存经营及医药化工企业开展全覆盖“对标对表”检查,共排查各类隐患293条,其中重大隐患92条、一般隐患201条。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时限,实行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30条,剩余63条正加紧推进。对本周内仍未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企业,拟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坚决杜绝“带病运行”。

三是聚焦闭环“动态清零”,推动安全治理常态长效。 在“查得出”的基础上,着力实现“改得掉、不反弹”。一方面,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一企一档”、限期销号;另一方面,结合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对新排查出的使用危化品医药化工企业,督促落实安全诊断和评价。同时,督促企业将新标准嵌入日常安全管理,推动其对照53项重大隐患判定情形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从源头防范重大隐患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