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现对2025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舟山盛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在规定场所以外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舟山启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取得不带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规定场所以外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益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临安骏阳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69.1元;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
建德市群利实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危化品车辆停靠取样过程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速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场所锁闭出口、储存 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临安天杭能源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00.5元;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