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5-000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为切实提升千岛湖水域救援能力,淳安县以提高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聚焦水域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持续推进具有淳安特色的水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域水域救援体系建设效能。
一是规划先行,构建“2+4+7”布局体系。制定《淳安县千岛湖水上应急救援基地布点规划》,结合淳安水域救援现状和未来水面活动分布情况,构建以“救援基地为基础,救援点为补充”的水上应急救援空间布局体系,具体规划为“2+4+7”,即2处政府部门水上救援基地,4处公益组织水上救援基地,7处水上应急救援点。并计划近期组织专家、有关部门对该规划召开专题论证会。
二是规范细化,明确水域基地建设标准。按照千岛湖水域综合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千岛湖水域应急救援基地项目管理服务及技术规范》,明确了水域应急救援基地水面设施、配套设施,水上应急救援点建设标准,救援船舶艇位尺寸等具体标准规范,如明确了水上应急救援点建设水域约220㎡,其中浮桥部分约50㎡、系泊水域约170㎡等,确保申请进去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救援基地(点)。
三是保障运行,细化准入退出双向机制。明确基地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水域应急救援基地和救援点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应急预案等,确保基地正常运行和管理,并对水域应急救援基地和救援点应安装全覆盖监控设施,并接入政府部门相关监管平台。 除此之外,完善退出机制,对因规划调整、功能丧失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和连续2年未通过县级应急能力评估予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