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市2025年度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公示相关责任人防汛责任期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
各地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包保责任制,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附件:2025年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基层行政责任人名单.xlsx
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防低温雨雪冰冻)指挥部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