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现对2025年3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汪某某(水晶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违法行为: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0.3万元的行政处罚
余某某(浙江泰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违法行为: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0.4万元的行政处罚
水晶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泰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1.8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汇兴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顺缘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翃鼎建材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临安科星金属表面处理剂厂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