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现对2024年12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胡某(杭州颂佳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违法行为: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0.2万元的行政处罚
龚某某(杭州临安巨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违法行为: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0.35万元的行政处罚
黄某某(杭州蓝海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
违法行为:有限空间作业前未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及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时迈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处理结果: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蓝海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有限空间作业前未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及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澄宇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松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颂佳实业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临安巨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0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