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5-00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体裁分类: | 通知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各区、县(市)防减救灾委员会,市级相关部门:
《杭州市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杭州市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指挥机构
(二)任务分工
(三)工作机制
(四)地方机构
三、预防预警
(一)监测预报
(二)风险提示
(三)预警发布
(四)预警叫应
(五)预防行动
四、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事件分级
(二)应急响应
(三)响应措施
(四)抢险救援
(五)信息报送
(六)信息发布
(七)应急结束
五、灾后处置
(一)灾害救助
(二)恢复重建
(三)总结评估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二)基本生活保障
(三)物资装备保障
(四)应急力量保障
(五)通信保障
(六)交通保障
(七)医疗卫生保障
(八)避灾场所保障
(九)社会动员保障
(十)技术保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二)预案实施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突出保安全、保畅通、保供给、保民生、保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浙江省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试行)》《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市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可能造成本市与周边地市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市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寒潮和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积冰现象,对多个种类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停电、停水、停气、通信中断等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复合型自然灾害。
(四)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地协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1833”联合指挥体系统一指挥、条抓块统,研判督导贯通、预警响应联动、扁平一体高效,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二、组织指挥体系
杭州市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体系由指挥机构、任务分工、工作机制和地方机构组成。
(一)指挥机构
市防汛防台抗旱(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在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指导下,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农业、城建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金融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园文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动办、市气象局、杭州警备区、武警杭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通信发展办、国网杭州供电公司、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华数集团、杭州电信公司、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市城投集团、市商旅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地铁集团、市供销社、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杭州铁路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任务分工
1.指挥部职责
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处置工作。
市防指办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等,组织开展会商研判、风险评估、抢险救援、力量动员、救灾救助等工作。组织编制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低温雨雪冰冻预防提示,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区级防指和市级相关部门,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级防低温雨雪冰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总结评估,以及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和培训等作。
2.成员单位职责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本单位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组织开展行业系统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实;组织行业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指导;统筹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抗雪防冻有关的新闻。
(2)市委网信办:指导和协调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组织开展抗雪防冻有关网络宣传工作,及时处置有关负面舆情和网络谣言,引导舆情;指导协调抗雪防冻有关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3)市委金融办: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机构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
(4)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宣传、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工作。
(5)市发改委:持续做好能源保供,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做好供电保障和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协调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6)市经信局:指导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调查核实工业企业受灾情况。负责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业用盐、应急储备药品的组织供应。按职责指导做好紧急状况下工业企业“停工”工作。
(7)市教育局:督促学校、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对师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大规模户外活动;指导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指导学校视情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和上学放学时间,及时视情研究决定全市中小学校停课事宜;做好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8)市公安局: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指导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交通管控工作,指导协调灾区、抢险救援现场道路交通管控和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地方政府转移、救援危险区域滞留人员。
(9)市民政局:支持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活动;负责养老机构、福利院等场所的低温雨雪冰冻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督促各地开展困难群众低温雨雪冰冻安全排查,做好灾后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配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10)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安排市本级承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对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1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提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负责测绘应急保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调查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13)市建委:负责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措施,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
(14)市住保房管局: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城乡危旧房的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城乡危房安全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区、县(市)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的修复、重建等工作。
(15)市园文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区绿化部门及时清除市区园林树木积雪,确保树木不被积雪压损;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对有险情的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和清扫,做好古树名木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负责低温、冰冻及降雪天气下的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16)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公路抢险抢修保畅通,负责做好杭州绕城高速(含绕城)公路以外公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工作;配合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公路交通管控工作,指导、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高速公路通行、养护管理;加强杭州绕城高速(含绕城)公路以外主要公路通阻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播报客运交通与杭州辖区主要公路通阻信息;做好交通船只的安全管控工作;负责做好各长途汽车站乘客安全运输工作,协助属地政府做好滞留人员的管理、安置工作和基本生活保障。
(17)市林水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做好经济林、竹林、花卉苗木圃地、古树名木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地海塘、水库、农村供水工程等水利设施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负责雨雪冰冻期间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18)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督促、指导农业企业及农户做好农业生产特别是农业大棚、养殖棚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渔船的安全管控工作;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19)市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应急供应。指导各区、县(市)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20)市文广旅游局:负责A级旅游景区(点)、旅行社、饭店的安全监督管理,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A级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或组织开展A级旅游景区关停。指导、协调全市广电媒体及时报道抗雪防冻工作动态;及时向公众滚动播发预警信息,宣传抗雪防冻知识。
(21)市卫健委:负责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地区卫生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调派医疗卫生应急专家和队伍赶赴灾区支援,指导受灾医疗卫生机构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
(22)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组织编制市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市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做好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低温雨雪冰冻期间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承担较大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市防指办的日常工作。
(2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市防指要求,协调所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设备、队伍支援灾区,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灾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各区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督促提醒,及时向外卖骑手推送安全预警通知;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25)市体育局:负责做好所属体育场馆的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合各区、县(市)做好避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26)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市管高架、隧道、人行天桥地道设施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指导城区做好市政环卫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除雪除冰工作;指导城区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27)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市民中心办公楼清雪工作;指导市级政府机关做好办公场所清雪工作,配合所在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做好道路(主次干道)清雪责任分配工作。
(28)市国动办:负责市属在建、已建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组织清除市属公用人防工程出入口、进出通道及相关道路的积雪;必要时开放交通方便、安全可靠的市属公用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督促、指导各城区做好区属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
(29)市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工作;对重要天气形势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提出防御建议。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30)杭州警备区:组织指挥杭州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协调驻杭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市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与党委政府宣传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1)武警杭州支队:组织所属部队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维护社会秩序。
(32)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助市防指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做好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转移等工作。
(33)市通信发展办:监督指导和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通信保障等工作。
(34)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负责低温雨雪冰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党政机关、市政公用设施、新闻媒体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做好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低温雨雪冰冻防范工作;成立应急抢修队伍,配合做好设置在所属范围内的水泥杆、路灯杆等相关设施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断电情况下电力抢修、应急处置、临时供电等工作。
(35)杭报集团:及时向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信息,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
(36)杭州文广集团: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等单位及时向公众发布雨雪冰冻气象信息,引导公众做好出行安排和防寒保暖等防灾避灾措施。
(37)华数集团:负责向市民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相关信息、温馨提示等综合信息服务;通过农村应急广播及时播报低温雨雪冰冻预警及提醒信息。
(38)杭州电信公司、杭州移动公司、杭州联通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管理,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讯畅通。
(39)市城投集团: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气、供水、公交、排水、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市政、公用、环卫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落实新建供水设施防冻措施,并提高存量设施防冻能力;按要求落实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等工作,负责转移人员运输车辆保障。
(40)市商旅集团:负责所辖企业和生产经营场所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为参与抢险救援的队伍提供食品保障。
(41)市交投集团:督促所辖营运道路、在建工程、客运场站、码头等责任单位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措施,组织应急抢险。
(42)市地铁集团:负责做好地铁运营线路、地铁在建工程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做好站区责任范围内的道路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加强客运监控,做好大流量运输的准备工作;落实措施,保障大流量客运服务安全。
(43)市供销社:做好农资淡季储备和灾后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
(4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负责萧山国际机场和责任道路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负责机场的安全运行,做好滞留旅客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向市防指办汇报航空停运和滞留旅客情况。
(45)杭州铁路办事处:负责维护铁路运输秩序,配合做好大面积列车晚点、停运,大量旅客滞留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并落实优先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负责协调铁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铁路安全畅通。负责城站、东站、西站、南站及各大铁路场站的交通安全,及时向市防指办汇报铁路运输情况。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做好抗雪防冻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在遭遇可能发生的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市防指参照“1833”联合指挥体系统一指挥、统筹协调。
2.市领导下沉一线靠前指挥机制。严格落实“市领导包县”包保责任,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关键时刻,市政府分管领导按照ABC岗轮流坐镇指挥调度,其他市领导分赴包保联系区、县(市),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督导服务。
3.联合值班会商机制。市防指办组织气象、建设、住保房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视情增加有关部门)以及“首席顾问”集中进驻市防指,实时研判低温雨雪冰冻态势,加强应急处置。
4.现场指导服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市防指成员单位有关业务专家点对点向各区、县(市)开展指导服务。
(四)地方机构
各区、县(市)政府及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可根据需要明确应急指挥机构或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督促落实“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包保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本级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负责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清雪工具的保障和道路、桥梁清雪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市民群众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社会动员工作。区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要素的监测与预报,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中短期监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指办及有关单位提供监测预报结果,实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共享共用。
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林水、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房管、电力、通信、铁路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领域)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将有关情况报送市防指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二)风险提示
市防指建立联合值班会商机制,当启动应急响应或联合值班会商机制后,市防指办视情向各区、县(市)及市级有关单位发出综合提示单,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落实管控措施。各专业部门按职责分工下发部门提示单。
(三)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适合本市的低温、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联合相关部门制作发布农业气象灾害等相关防御指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及通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铁路和机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四)预警叫应
按照“谁预警、谁叫应”的原则和双重“叫应”机制,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橙色等高等级预警信息时,各相关专业部门按预警“叫应”机制叫应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
(五)预防行动
1.气象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分析研判,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指办,通报相关部门。
2.市防指办、市级有关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研判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市防指办综合会商研判,形成综合提示单,限期反馈闭环。必要时,发出管控指令单。
3.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林水、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住保房管、电力、通信、民航、铁路等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工程等管理工作,落实灾害防御措施。
4.基层组织、单位、公众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市级气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向市防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经会商研判后,由市防指决定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影响地区应按照预案先期处置,同时报告上级。区、县(市)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应与市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市级应急响应等级。
(一)事件分级
1.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2小时内,降雪量6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3-6厘米。
(2)预报2个及以上区、县(市)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将降至零下3℃及以下(山区低于零下6℃),可能出现道路结冰。
(3)已出现或预报24小时内将出现对交通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积雪,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干线中断12小时以上,或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民航机场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4)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电力设施部分破坏,杭州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2.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预计6小时内,降雪量10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6-10厘米(不含高海拔山区)。
(2)市气象台发布低温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日最低气温将降至零下5℃及以下(山区低于零下8℃)。
(3)已出现或预报24小时内将出现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干线中断24小时以上,或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或民航机场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通信设施较大范围破坏,两个以上区、县(市)地面通信业务部分中断。
3. 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事件:
(1)市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预计6小时内,降雪量15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10厘米以上(不含高海拔山区)。
(2)市气象台发布低温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日最低气温将降至零下8℃及以下(山区低于零下10℃)。
(3)已出现或预报24小时内将出现对交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干线中断24小时以上;或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24小时以上,市内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或民航运输部分中断,市内主要民航机场关闭24小时以上;或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大量旅客滞留,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通信设施较大范围破坏,两个以上区、县(市)地面通信业务大面积中断。
4. 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已出现或预报24小时内将出现对交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可能造成市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以上;或铁路干线运输中断48小时以上,市内主要火车站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或民航运输中断,市内主要民航机场关闭48小时以上,大量航班取消;致使市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2)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市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市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 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对全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通信设施较大范围破坏,两个以上区、县(市)地面通信业务全部中断。
(二)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经会商研判,启动应急响应。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办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
1.Ⅳ级应急响应
(1)市防指办副主任组织有关部门会商。
(2)市防指办发布防御工作提示单。
(3)市防指办视情连线有关区、县(市)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4)视情启动联合值班,市气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联络员进驻市防指值班。
(4)市气象局加密天气监测,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每日至少2次报告天气预报结果。
(5)督促指导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和集中滞留人员的疏散工作。
(6)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住保房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公安、园文、电力、城投等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受影响地区的区、县(市)防指每日15时向市防指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8)视情向重点影响地区前置抢险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向重点影响地区和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
(1)市防指办主任组织有关部门会商。
(2)市防指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区、县(市)防指。
(3)启动联合值班,市气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园文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等单位的业务处长进驻市防指值班。
(4)市气象局每日至少3次报告天气预报,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5)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住保房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公安、园文、电力、城投等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受影响地区的区、县(市)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市防指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
(2)市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区、县(市)防指。
(4)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5)市气象局每日至少4次报告天气预报,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6)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园文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通信发展办、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杭州警备区、消防救援支队的分管领导进驻市防指值班。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区、县(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每日7时、15时向市防指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8)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住保房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公安、电力、城投、萧山机场、铁路等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9)各级包保责任人赴责任区域一线指导服务。
(10)户外集体活动主管部门、主办方负责及时取消或延期举办各类户外集体活动。
(11)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停工指令,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做好停工准备。
(12)文广旅游部门负责及时关停高风险性旅游项目,视情关停涉山、涉水等旅游景区,做好组织撤离、疏散游客等准备工作。
(1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及时调整公交线路,视情停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班车、包车、山区公交线路。
(14)宣传、网信部门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的舆情监测。
4.Ⅰ级应急响应
(1)市防指指挥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
(2)市防指发布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市防指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区、县(市)防指。必要时,提请市委主要领导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
(4)市四套班子领导到各联系区、县(市)检查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抢险工作。
(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6)市气象局每日至少6次报告天气预报,根据监测情况实时更新预报,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7)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园文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通信发展办、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杭州警备区、市消防救援支队的主要领导进驻市防指值班。
(8)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区、县(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每日7时、11时、15时向市防指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9)各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10)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停课指令。
(11)户外集体活动主管部门、主办方负责及时取消或延期举办各类户外集体活动。
(12)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停工及人员撤离指令,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视情组织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的应急避险场所。
(13)文广旅游部门负责关停所有旅游景区,应急响应解除前不得开放。
(1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停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班车、包车、山区公交线路;城市轨道交通和公交视情停运或调整线路;高速公路视情限速、限流或封道。
(15)宣传、网信部门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的舆情监测。
(三)响应措施
1.保安全
(1)市教育局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教育部门和学校抗灾救灾;组织学校开展校舍教室安全检查,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做好除雪除冰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2)市民政局指导做好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协同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的临时救助工作。
(3)市建委督促指导在建工地落实防冻防滑措施,施工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妥善安置建筑工人。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和养殖业受灾情况监测,指导各地做好防冻防压准备工作,指导做好大棚、养殖场畜禽房舍的加固工作;掌握和核实农业受灾情况,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制定灾后补救措施,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5)市文广旅游局协调组织实施对因灾滞留在A级旅游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
(6)市应急管理局对重点生产行业领域,特别是露天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户外活动主办单位做好户外聚集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必要时延期举办。
(8)市场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督促提醒,及时向外卖骑手、快递员推送安全预警通知,必要时暂停平台接单业务。
(9)各区、县(市)政府及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做好属地农村烤火、用电取暖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网约车司机、流浪人员、渔民、企业交接班人员、早起务农人员等五类人员的安全管控。
2.保畅通
(1)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对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区域交通状况加密监测,保障交通畅通;配合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密切关注市内高速公路、国省道积雪、覆冰结冰情况,做好高速公路除冰除雪工作;做好交通船只的安全管控工作。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主城区做好道路积雪清扫、融冰化雪工作,保障城市主要交通干道畅通。
(3)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做好船只管控,落实渔船回港避风,加强对非法船只的查处和管控。
(4)杭州铁路办事处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做好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5)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及时发布航班停运信息,做好疏散滞留旅客和提供生活准备,增加机场安保巡逻,维护候机秩序,做好除冰除雪工作和非正常航班服务保障工作。
3.保供给
(1)市发改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加强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电力设施抢修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组织局部除冰;发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做好燃料储备。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投集团指导相关企业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督促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预防大面积、长时间停水、停气事故,保障城市供水、供气设施正常运行;宣传居民安全用水、用气相关措施。
(3)市林水局组织、协调、指导所管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设施的抗灾抢险工作,加强安全检查,配合做好抗雪防冻,指导应急处置。
(4)市经信局协调和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工业用盐、应急药品储备工作。
(5)市通信发展办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通信。
4.保民生
(1)市商务局组织跨地区向灾区调运应急生活必需品,启动灾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供应。
(2)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打击囤积货物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灾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加强灾区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灾后重建所需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保稳定
(1)市公安局监控各地治安秩序状况,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疏导交通,适时采取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在灾区开展抢险救灾;依法打击各类趁灾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市卫健委组织、协调市、县两级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四)抢险救援
各级防指负责本地区抢险救援工作,当本地区抢险救援队伍或物资不足时,可请求上级或周边区、县(市)防指支援;需跨行政区域调拨物资装备和队伍的,由上级防指统一调度,并报市防指。必要时,属地政府成立现场指挥机构,以灾害或险情涉及的重点风险领域牵头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抢险救援队伍和专家参加,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设立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统一调配。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实际建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通信保障、救灾救助、宣传引导、秩序管控、医疗救治和专家等若干工作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现场总指挥由事发地政府领导担任,各工作组组长由现场总指挥任命。涉及多个领域、跨区级行政区域,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以上灾害的,市防指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由市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成立除险加固、道路抢险、电力抢修、管网抢修、人员搜救、水域救援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先期处置力量和骨干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应急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按照市、县防指统一调度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驻杭部队、武警、民兵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积极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社会应急队伍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紧急采购、依法征用社会装备、物资、器材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五)信息报送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受灾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初步灾情,并做好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级有关单位应在3日内将总结报送市防指办。
(六)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客观、准确、全面。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由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灾情和应对情况由各级防指发布。
(七)应急结束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市影响情况的变化,市防指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市防指视情决定并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五、灾后处置
(一)灾害救助
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工作。对实施应急救助后仍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民政部门按规定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按有关规定开展。
(二)恢复重建
在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全部抢通前,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林水、公安、应急管理、经信、电力、城投等单位应开展联合值班值守。力争灾害发生后1-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3天内基本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基本恢复通车。
(三)总结评估
市防指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复盘,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重特大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二)基本生活保障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经信、商务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林水、城投等部门(单位)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三)物资装备保障
市防指成员单位应负责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装备和物资的储备,交通运输、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城投等部门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并向市防指办报备。发改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企业,确保煤、电、油、气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经信部门组织做好工业用盐、药品的储备。市防指办负责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装备、物资。
(四)应急力量保障
驻杭部队、武警杭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为市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市防指统一协调、调度、指挥和派遣。社会应急队伍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必要时,市防指提请市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军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
(五)通信保障
杭州电信、杭州联通、杭州移动、华数集团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备队伍,积极配合市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利用卫星通信、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市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六)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设备、物资、人员的运输。公安机关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秩序维护,协助做好滞留人员转移。
(七)医疗卫生保障
卫健、疾控、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人畜共患疾病的免疫接种工作。各级政府在灾害期间落实提供心理援助和健康支持的具体措施,帮助受灾群众缓解心理压力。
(八)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应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九)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
(十)技术保障
市、区两级防指应建立气象、雪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市)及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防指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或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防指办备案。当有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练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实施后,市防指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前发《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2019年12月20日施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