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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9492940/2024-049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杭应急〔2024〕14号 成文日期: 2024-06-24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发布日期: 2024-06-24
体裁分类: 通知 主题分类: 财政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防灾减灾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23  15:22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

根据《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的通知》《杭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杭减灾委办〔2023〕2号)要求,2023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和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任务已全面完成。经第三方检查评估确认,现将2024年防灾减灾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66.02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明细详见附件),用于补助2023年全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相应追加各区、县(市)2024年度“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指标。各有关区、县(市)财政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防灾减灾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2024年防灾减灾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区县(市)

避灾安置场所

(个、万元)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个、万元)

补助金额

合计(万元)

数量

补助金额

省级

补助金额

上城区

19

38

2

2

40

拱墅区

9

18

1

1

19

西湖区

20

37.08

2

2

39.08

滨江区

3

1.29

1.29

萧山区

20

22.54

22.54

余杭区

23

19.48

1

1

20.48

临平区

23

28.55

1

1

29.55

钱塘区

2

4

1

1

5

富阳区

47

84.87

1

1

85.87

临安区

7

12.30

2

2

14.30

桐庐县

20

38.36

1

1

39.36

淳安县

46

89.32

1

1

90.32

建德市

30

58.80

58.8

西湖风景名胜区

1

0.43

0.43

合  计

270

453.02

13

13

466.02

备  注

1.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根据第三方检查评估确认情况下达。

2.根据浙减〔2023〕2号文件,我市上城区凯旋街道景芳社区、上城区九堡街道三卫社区、拱墅区石桥街道天堂园社区、西湖区留下街道和家园北社区、西湖区双浦镇桑园地村、余杭区闲林街道良睦社区、临平区东湖街道海珀社区、钱塘区河庄街道群欢村、富阳区富春街道三联村、临安区玲珑街道文锦社区、临安区潜川镇塔山村、桐庐县江南镇环溪村、淳安县左口乡龙源庄村通过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认定。

3.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资助标准为:对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