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4-049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4-09-20 |
体裁分类: | 通知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截至9月20日上午6时,台风“普拉桑”中心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境内,逐渐远离我市,对我市影响趋于减弱,市气象台已解除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根据《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于9月20日7时30分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
当前仍处于台汛期,近期局地强降雨较多,请各地各部门继续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小流域山洪、山塘水库、地质灾害防范区动态排查,并做好已转移人员的有序返回和复工复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4年9月20日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