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精准性,着力减少多头重复执法,按照1家企业对应1个执法主体的原则,现将2024年9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安排公示如下:
1.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市、县级市(区)统筹制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等。
2.执法对象:2024年9月份全市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共计170家,其中市本级检查15家,县级市(区)检查155家。
3.执法内容和要求:(1)坚持问题导向、事故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点检查事项,科学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开展精准执法检查。(2)执法部门在月度内依据安排对企业完成执法检查。(3)各企业应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熟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