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4-00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05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于2020年开始,至2022年全面完成,城管、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林水、气象、住保房管、应急等行业部门共同推进完成了相关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了区域综合减灾能力。
今年,浙江省继续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工作,根据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办有关要求,市减灾办于5月30日召开关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数据更新常态化工作推进会。市减灾办主任陈小旦主持会议,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地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省专家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工作任务要求及操作要点进行解读,主要从政策背景、任务要求、工作思路和操作要点等几方面来介绍,市级有关部门、临安区、西湖区、上城区、钱塘区分别交流普查数据常态化更新推进情况。
会议最后,陈小旦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普查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纳入各级减灾委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技术供给等事项,全面构建由各级减灾委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的普查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体系。二是明晰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市级减灾委牵头统筹全市数据更新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应急行业数据更新,协助辖区完成市属对象数据更新。县级减灾委牵头统筹本地区普查数据更新常态化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地区应急行业数据更新。城管、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林水、气象、住保房管等部门统筹安排本行业数据更新,指导对应县级部门完成数据更新。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完成规定任务。各地要调查摸底数据资源扩展补充需求,组建普查队伍力量,按照数据更新指标表,组织专家和技术队伍,开展数据项调查更新,要突出实际需求,科学梳理本地区常态化普查新增对象清单,满足个性化工作需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四是深化成果应用,挖掘特色亮点。要聚焦重点领域,充分运用普查数据,推进普查成果应用与数字化改革深度融合,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