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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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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拱墅区上塘街道的杭州龙福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木材车间北侧通向室外的疏散通道设置空压罐设备和其它杂物,占用了北侧通道,人员无法从北侧出口通行。该企业的行为涉嫌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
执法人员当即对杭州龙福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5月21日,经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批准,以杭州龙福建材有限公司涉嫌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近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7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