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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9492940/2024-0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4-01-31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发布日期: 2024-01-31
体裁分类: 其他 主题分类: 司法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1  15:51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局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定期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强化法治履职问责,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领域执法监管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立法和地方标准建设。研究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适时构建科学完备的地方应急管理法制体系。一是开展《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在去年基础上,再次修改完善草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申请立项。二是申报国家标准示范创建项目。申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为全国第十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目前已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公示立项。

(二)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能。一是夯实除险保安防线。围绕“除险保安·平安护航亚运”,全过程抓好亚运场馆周边严控区域、重点区域风险管控。二是深入推进“四大行动”。聚焦作用发挥抓好基层应急体系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紧盯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隐患闭环整治,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依法处置,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推进规范科学监管执法。一是确定年度执法目标。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市政府批复,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及次数,推进分级分类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对《杭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施行情况开展评估调研,结合应急部行政处罚裁量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情况等,开展修订完善工作。三是专项核查网上公开信息。对2018年以来在电子政务网、局官网等网上公开的处罚信息逐条信息开展核查,共核查行政处罚结果信息570条,发现问题25条,整改25条。同时,要求各区、县(市)同步开展核查,核查信息4003条,发现问题4016处,整改4016处。四是进一步明确监管事项。认领新增处罚事项6项,梳理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281项;对266项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全覆盖。五是推进政务增值式服务。完成我局10项增值式服务清单梳理,制定增值式服务工作机制,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四)发挥法制审核监督职能。一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要求,全面实施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依法分类编制审查事项目录。对今年制定的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对112件行政机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降低行政风险。二是加强法制审核监督。对143件行政案件进行法制审查,组织21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三是加强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案卷评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6卷、事故案卷16卷,评选优秀案卷7卷。分别参加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的现场案卷评查,共选送市本级行政处罚案卷30卷、行政许可案卷10卷参评,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组织业务处室开展专题部署并落实整改。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部门案卷评查交流,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典型问题清单及整改指引》。四是加强事故闭环跟踪和回头看。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通知》,明晰生产经营性火灾调查牵头职责;对上城区皇冠大酒店“5·4”一般火灾事故进行督办复核,压实消防专业监管责任。2023年共跟踪事故39起,处罚生产应急单位36家,主要负责人28人,其他责任人员25人。同时,对2022年度跟踪的28起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情况开展复核,通报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五)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是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加强镇街应急消防管理体系建设,开展防范危化品安全风险专项行动。二是探索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以萧山区为试点构建“1+2+N”数字应急平台,利用隐患管家、企业安全驾照等场景应用,通过视频巡查与执法部门进行线索流转,形成非现场执法机制,实现安全隐患“全时监管、全过程管控”、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治理、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三是力争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报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难点堵点问题揭榜书,对于“涉企多部门公共事件高效闭环联动处置难”问题,创新举措,通过预警叫应叫醒直达基层,短临响应四级联动处置,风险区周边人员高效转移等措施,更好地指导服务防汛防台工作,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四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往年起草制定的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和招投标方案开展专项清理审查。五是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制定《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领域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研发检测类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合规指引》,加强合规行政指导。持续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宣传力度,梳理高频事项入驻“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平台”,扩大影响范围。

(六)拓展应急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全市执法培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开展执法培训;组织执法队全员分3批参加省组织部组织的全省行政执法队伍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专题培训;组织31名拟取证人员参加证前培训并全部通过培训考核。二是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部署各地各部门落实开展学习宣贯。召开全市宣贯培训班,在微信微博开辟专栏,扩大宣传影响力。三是开展普法中期评估。根据省应急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对2021年以来的普法教育工作情况开展评估。四是申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经过前期筛选和改建,选送滨江区西兴街道平安创建综合体验馆申报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调研,积极谋划省级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新法新规研究落实不足。对近年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发展、新问题研究不深入,对新要求新规范落实不够全面,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缺乏体系化建设,与浙江省其他地市存在差距。

(二)对照改革创新措施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满足于做好常规动作,没有积极申报创新、试点项目。对营商环境监管和服务创新项目的突破性措施不够,没有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普法阵地建设没有形成体系,普法教育形式单一。

(三)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在处罚案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审查不够细致,案卷质量与全国法治示范城市创建要求还有差距。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运用工作开展不够及时,法律顾问和执法监督员作业发挥不够明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流程管控,加强专业支撑,进一步发挥执法监督作用。

四、2024年工作思路

(一)推进法治示范引领,强化质量提升年。结合杭州市创建全国法治示范城市工作,全方位提升法治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治理“回头看”。开展第三方律所审核,根据最新规范指引,分两轮对2021年以来行政执法案卷开展全覆盖“回头看”和整治提升。二是深化常态案卷评查工作。落实局内部定期抽查制度,实行一月一抽查。一年组织两次系统内案卷评查,将评查延伸至乡镇(街道)执法案卷,实行“法制+执法”双人评查机制,提高法制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工作互动和理解交流,提升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分析通报制度。收集在案卷评查和行政复议诉讼中产生的优秀案件和风险案件,对优秀案卷形成汇编下发各地学习;对复议诉讼案件梳理风险点,形成“法律风险提示函”下发,指导各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意防范行政风险。四是加强法制基础保障建设。推动区县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配齐法制专业人员,加强法制人员保障;提升法律顾问和法制工作经费,加强法制经费保障;通过与中介机构合作的形式开展法规标准体系梳理和动态更新,加强法制资源保障。

(二)统筹协调执法工作,共创案源拓展年。一是落实常态部门协调机制。通过组织培训、函告提示、群发晾晒、定期通报等方式与各执法部门常态进行横向督促、对接。指导各区县加强交流互通,分析阶段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协力拓展案源。二是积极推动部门联合执法。主动对接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定期发布部门执法典型案例,推动行政处罚线索移送,拓展行刑衔接等大案要案办理。动态分析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精准执法事项办案的重点难点,通过书面通报和工作提示函等方式切实形成工作的精确落地,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能力提升年。一是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结合分级分类执法对象清单,制定专项监管和双随机监管年度执法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复,严格落实整改复查和违法行为处罚等闭环工作。二是修订出台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进一步合理区分裁量情形,扩大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范围,对轻微违法行为已整改和教育为主,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和“关键少数”人员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三是深化企业信用管理。依照信用惩戒办法做好失信惩戒工作;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工作;运用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探索建设重点监管企业、服务机构信用分级体系。

(四)建设应急普法阵地,开启普法宣传提升年。一是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根据拟出台的《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标准》,推动区县开展应急体验馆提升建设,2024年至少建成1家符合标准的省级普法阵地。二是继续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3·19森林防灭火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12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特定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应知应会”等普法系列活动。三是分级分类制作普法宣传作品。以市级规范模板,区县认领项目、全市共享共用的形式,统筹区县资源,制作系列化的普法教育视频,通过政务新媒体、官网等媒介平台进行多渠道推广,并结合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执法检查,向企业普及违法风险和隐患排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