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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9492940/2023-001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7-04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发布日期: 2023-07-04
体裁分类: 答复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拱墅3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04  09:32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赵**代表:

您在杭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杭州市监管部门监管方式的建议》(拱墅30号)已经收到,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业务处室积极咨询行业专家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应急管理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完善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将各类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经营至使用进行全流程跟踪监管,完善监管流程,并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常态化、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情况,内容包括排查隐患数量、等级划分、治理计划、治理完成情况等。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危化品非法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对非法行为严厉打击,按照安全防范工作精神,依据行业职责,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和检查服务行动。

应急管理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力量。配合监管部门建立全方位、全时段的排查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地区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同时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载体,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合法经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全流程安全监管工作,也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依托危矿专委会,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高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加大统筹协调监管力度,持续探索危化品监管新路径、新模式,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感谢您对杭州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也希望并欢迎您继续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持续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