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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第三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25  11:49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我中心拟举办2023年第三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原持有证书一年以上按规定需要参加再培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包含三年到期换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解读;

2.《一厂多租(厂中厂)厂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解读;

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解读;

4.《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解读;

5.《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解读。

三、培训安排

网络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4日;

网络培训及在线测试时间:8月10日至8月20日。

四、培训费用

100元/人。

五、联系方式

班主任:李春艳 0571-85342038

报名大厅咨询电话:0571-88801550、88217268

六、其他事项

1.培训班采用网络培训形式,无面授课程。培训流程:网络报名缴费→在线学习→在线测试→下载电子结业证书。

2.请有关单位做好相关人员参训报名工作,并登录微信公众号(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或杭州应急管理培训云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hzsapw.com)报名。网络报名流程如下:打开微信公众号或网址→完成注册→培训信息→选择对应班级报名→管理员审核→缴费→完成报名。电子普通发票在该班网络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诺诺网发票短信形式发送到报名人员的手机。

3.学员必须本人上网学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任务及在线测试,网络学习操作步骤及常见问题解决方法可参照《网络学习学员须知(再培训)》(附件)。

4.参训学员完成规定课时学习并经在线测试合格后,由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颁发电子结业证书。


附件:再培训学员须知2023.docx


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