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现对2023年5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浙江世纪鲲鹏新材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腾博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使用的安全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双品家具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未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
赛德光电材料(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锦烁幕墙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某(杭州第二树循环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存在主要问题:未履行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未履行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职责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弘板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1.8万元的行政处罚
康某某(杭州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
存在主要问题:未履行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行为的职责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1.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方某某(杭州安扣五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
存在主要问题:未履行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职责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翁某某(杭州盛得佳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存在主要问题: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0.7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