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3-0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06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3-04-06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2022年10月15日,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杭州传化科技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铁片和螺丝等材料直接将大厦B座首层西面疏散楼梯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的门进行铆钉锁闭。执法人员当即对杭州传化科技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10月17日,经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批准,以杭州传化科技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锁闭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近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