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现对2023年3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尉某某(杭州恒康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存在主要问题: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蒋某某(杭州长江汽车维修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存在主要问题:未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青侠大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制定作业方案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主要负责人王某处罚款人民币0.7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华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未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专用仓库内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万丰(集团)萧山义盛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前进油料供应站
存在主要问题: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6.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萧山金邦五金机械厂
存在主要问题: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临安金都纸业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未制定作业方案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巨久工艺品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通纳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锁闭员工宿舍出口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6.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