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审批结果公示
信用修复公示(杭州龙驹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3-17  11:11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2020年7月1日,杭州龙驹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因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识,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被我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17日,杭州龙驹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不良信息认定至申请信用修复已满1年时间,不良信息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处,电话:85259630。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