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杭州雅森家具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1条的规定,被我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13日,杭州雅森家具有限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不良信息认定至申请信用修复已满3个月时间,不良信息期间本行政区域内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根据《“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处,电话:85259649。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