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现对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杭州东陵霖染整机械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使用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企业安全负责人郭某对企业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负有责任。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10.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企业安全负责人郭某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毅泉机械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使用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处理结果: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萧山江南羊毛衫厂
存在主要问题: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企业主要负责人翁某某对企业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负有责任。
处理结果:对杭州萧山江南羊毛衫厂处罚款5.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翁某某处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雅马哈乐器有限公司
存在主要问题:未按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使用危险物品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
处理结果: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赤龙水泥有限公司新湾加油站
存在主要问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
处理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9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6.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