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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章文明)
发布日期: 2023-02-17  09:29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2018年11月29日,章文明因对杭州富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6·6”机械伤害亡人事故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18条的规定,被我局(原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1.34万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2月17日,章文明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不良信息认定至申请信用修复已满1年时间,不良信息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政策法规处,电话:85259649。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