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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9492940/2023-000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杭应急〔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02-15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发布日期: 2023-02-15
体裁分类: 报告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15  17:23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进一步推进局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八五”普法教育规划等有关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谋划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制定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二是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3月组织我局全体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进一步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

(二)推进地方性安全生产立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结合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求,与时俱进健全完善我市安全生产地方性法制体系。制定出台政府规章《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细化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地方性法规《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调研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申请立项。

(三)推进规范科学监管执法。一是规范裁量权行使。制定《杭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细化了常用事项的处罚档次。在省应急厅出台的轻微不罚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首违不罚事项,开展柔性执法。二是开展分类分级执法。印发《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杭州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精准执法原则,通过科学划分企业类别和风险等级,合理区分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精准实施差异化监管执法。三是推行部门联合执法。印发《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杭州市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建立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实现“综合查一次”。四是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公检法联合出台《杭州市安全生产涉刑危险物品先行处置办法》,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行刑衔接快速处置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我市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保障社会公共安全。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行刑衔接子场景建设”工作,梳理安全生产行刑衔接事项17项。

(四)发挥法制审核监督职能。一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公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流程。配合市司法局对涉及应急管理领域的2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多轮清理。对我局制定的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对32件行政机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行政,降低行政风险。二是加强法制审核监督。对200余件行政案件进行法制审查,组织41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事故“回头看”核查,通过交叉评查、问题交流、推选优秀案卷,进一步促进地区间学习交流和业务提升。

(五)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一是修订《杭州市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和奖励实施细则》,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从提升奖励额度、加大保护力度、严格保密和审核程序等方面,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二是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制定《关于探索开展杭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的意见》,从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的路径探索惩罚性赔偿相关工作机制。

(六)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培训。邀请省综合执法改革办领导对全市500余名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开展《条例》讲座培训,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梳理行政监管事项。结合省监管事项库、可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目录,梳理行政检查事项258项、行政处罚事项257项,初步划分易发现事项55项、专业事项202项。根据“监管一件事”工作要求,认领“批发零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一件事”事项。三是做好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梳理我局监管事项3项,细化分解工作内容和推进阶段,积极做好落实。

(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一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再次梳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衔接落实工作,积极采用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等方式,进一步推动证明事项实现“无证明化”办理。二是推进“一照通办”改革。配合市审管办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一照通办”改革工作,沟通省厅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审批材料数据共享进程,完成6个审批事项改革工作,并由市审管办统一公告。

(八)抓好执法培训教育。一是组织市、区应急管理局、检察院,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100余名骨干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邀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律师等专家进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公益诉讼、执法规范化、执法检查实务授课。二是开展乡镇(街道)全覆盖执法培训。统编执法教材和考题库,统筹培训师资库,统建线上培训平台,统抓考试考核,共计培训考试917人,完成乡镇(街道)已取证、拟取证和执法辅助人员“三类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地方法制体系建设不够。一是地方性法规调研不够深入,对近年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发展、新问题研究不够,在《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中体现杭州特色内容不够。二是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缺乏,杭州市目前没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项地方标准,与浙江省其他地市存在差距。

(二)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处罚案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够专业和全面,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不够细致,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开展不够及时,法律顾问和执法监督员作业发挥不够明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流程管控,加强专业支撑,进一步发挥执法监督作用。

(三)法制专业队伍建设不够。法制机构人员变动较大,新进人员还需要一段时间学习了解和传帮带,业务水平和专业性还不够高。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比例刚到5%,应对大量的工作任务,力量有所不足。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抓好法制建设和宣贯执行。继续深化《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调研,并在地方标准建设上寻求突破,进一步完善地方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和宣传“五进”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继续推动安全生产法、《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落实,并开展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

(二)抓好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开展制度规范目录化管理,整合修订和健全完善一系列内部监督制度和外部规范制度,定期开展制度清理,加强制度建设全链条管理。加强年度执法计划与分类分级执法、“双随机”监管执法的执行落实,推进服务指导和监管执法工作,做好失信信息的归集应用,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抓好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贯彻落实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法治素养提升规划等,开展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开展综合执法培训、“应急大讲堂”、执法比武等形式,提升执法队伍安全监管能力。加强系统内法制人员研讨交流和学习,提升法制队伍专业水平。开展专家、技术检查员及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加强专业支撑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