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3-000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2022年9月9日,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的浙江瑞晶特种玻璃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名操作人员持过期特种作业证操作热切割作业。执法人员当即对浙江瑞晶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9月13日,经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批准,以浙江瑞晶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涉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近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