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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9492940/2023-000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2-14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发布日期: 2023-02-14
体裁分类: 其他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案
发布日期: 2023-02-14  14:56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2022年9月1日,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萧山区瓜沥临港工业园区的杭州帝凯工业布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间内储存有危险化学品间苯二酚共34垛,每垛0.8吨,共约27.2吨,未见安全评价报告。执法人员当即对杭州帝凯工业布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9月5日,经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批准,以杭州帝凯工业布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当事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二条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近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