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3-000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3-01-06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2022年9月22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临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位于杭州市板桥镇三口村的临安微步竹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车间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风管互联互通;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抑爆、堕化等控爆措施。
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临安微步竹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