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2-04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2022年5月18日,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杭州南盛木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内有4套木材切割设备,木材切割时涉及可燃爆木粉。该企业的行为涉嫌未建立和落实粉尘清扫制度。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以杭州南盛木制品有限公司涉嫌未建立和落实粉尘清扫制度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七条的规定。
近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