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2-045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浙安委办〔202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19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2-05-19 |
体裁分类: | 通知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各市、县(市、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有关省属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2022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19日
2022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要求,为组织好我省“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传、科普宣传、隐患曝光、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我省25条措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重要思想理论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期间,要集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重点要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观看一次《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要在主流媒体常态化播放专题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深刻领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的实质内涵。利用会议传达、媒体解读、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积极宣传贯彻我省安全生产25条措施,从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严肃严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等七个方面做好政策解读,推动工作落实。组织辖区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员工互动比安全活动,推动企业落实措施。
(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学习,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为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充分发动,积极参与“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利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法宣传专题专栏,以专家解读宣讲、身边故事征集、普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依法严格执法,持续加大行刑衔接力度,特别是加大危险作业罪打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4.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检查隐患。要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一场“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一项“查找身边的隐患”竞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聚焦宣传应急管理重点工作
5.多维度宣传全省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主动对接《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行业媒体以及浙江日报、浙江卫视和本地区主流媒体,充分报道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进展情况。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战、全覆盖的责任考核体系构建、常态化“除险保安”晾晒机制、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化迭代数字应急体系等重点工作,集中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宣传好的工作成效、制度成果,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行动,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评选活动,对全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重点场所和高危行业重点领域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6.集中曝光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案例。围绕8个“遏重大”重点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省级层面发挥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对安全生产隐患曝光的作用,各市、县(市、区)利用已有的曝光栏目,加大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专项行动,聚焦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梳理确定一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典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以铁腕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广泛开展主题日宣传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6·16”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要深入推进“消地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联合消防救援机构、教育部门开展“百千万”“五进”活动,在100家学校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防台身边故事征集活动,在1000个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和避灾安置场所开展群众安全教育讲座、应急疏散演练、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在10000家规上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8.接续传递“浙”里安全“三个专题行”活动。今年6月至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重点抓好“三个专题行”。新闻宣传“专题行”。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专项排查等重点工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隐患治理“专题行”。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等,积极配合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联合暗访组,深入各地开展暗访抽查,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云上宣教“专题行”。推进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入驻线上平台,并开展“云上教学”“云上体验”等宣传活动,打造应急安全知识传播的新载体。
9.打造应急科普融媒宣传机制。省安委办打造“浙江应急融合电视平台”,集中上线一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让居民足不出户即可在家学习安全知识。省应急管理宣教中心开设浙江应急科普抖音号,灵活运用短视频,讲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以及日常生活的安全小知识。同时,结合应急管理部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征集、制作、推出一批原创动漫、图解、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为全省应急管理科普视频资源库提供创意或内容支持。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5月25日前反馈,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请于7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宣教中心)。
联系人:王小婷,巩守虎;电话:0571-87221351,85151660;邮箱:aqxjyp@163.com;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河下路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