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根据局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发现杭州华源石油有限公司4名员工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该企业的行为涉嫌未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7月8日,经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批准,以杭州华源石油有限公司涉嫌未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近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