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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三到位”深入宣贯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日期: 2022-12-02  15:09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经2022年8月2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9月1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35号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抓好《规定》落实,拱墅区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广泛组织开展系列宣贯工作。

一是关键内容“讲到位”。线上,在“拱墅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开辟“新规解读”专栏,每周推送2期权威讲解文章,详细解读立法目的、重点条款和新增规定。截至目前,已推送10期权威解读内容。线下,向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发放单行本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充分利用文化广场、公园、服务办事大厅等各类阵地,通过资料发放、摆摊设点、集中讲解等方式进行重点内容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是重点人员“学到位”。区安委办组织各有关部门领导、街道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收听收看宣贯视频会议;11月21日-22日,在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举办4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组织辖区320家工业企业、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小微园区等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培训,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准确把握内涵精髓,系统、全面学习贯彻《规定》内容。

三是监管执法“抓到位”。结合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活动,按照《规定》最新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执法纳入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目前已覆盖企业(经营场所)377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