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9492940/2022-04787
主动公开
杭防办〔2022〕9号
2022-11-02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2022-11-02
通知
应急管理
各区、县(市)政府,市防指成员单位:
按照市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21次会议精神和社区应急体系建设攻坚任务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基层责任,细化乡级、村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结合《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与管理标准》,市防指办制定了《杭州市基层防汛责任人应急响应期间工作职责》,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