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2-047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01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2-11-01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2022年5月19日,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浙江省杭州经济开发区3号大街28号的杭州亿米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3号楼四楼西侧疏散通道(楼梯间)被垃圾等货物占用,该企业的行为涉嫌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执法人员对杭州亿米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上述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以杭州亿米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占用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案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近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