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统计数据 > 部门统计分析
索引号: 749492940/2021-04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07-05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发布日期: 2021-07-05
体裁分类: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
杭州市2021年1-6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1-07-05 13:22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6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6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6人,同比下降9.1%、40%,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减少35.5%、50%。其中:

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2起、无人员死亡,同比持平、下降100%,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下降33.3%、100%。

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8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11.1%、25%,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减少36%、33.3%。

水上运输、渔业船舶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未发生自然灾害亡人事故。

(二)1-6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1-6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5起、死亡51人,同比减少11.3%、5.6%,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减少38.2%、32.9%。其中:

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3起、死亡11人,同比上升44.4%、持平,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上升30%、下降8.3%。

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42起、死亡40人,同比减少19.2%、4.8%,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减少46.5%、37%。

水上运输、渔业船舶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未发生自然灾害亡人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特点分析

今年上半年,尤其是5月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各部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市建委牵头的建设工程专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交警局牵头的道路运输专委会、市文广旅游局牵头的旅游专委会、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的消防专委会等充分发挥专业统筹协调作用,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相关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总体平稳,自然灾害领域未发生亡人事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方面。

1.上半年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总体平稳。1-6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20年同期减少7起、3人,较2019年同期减少44起、39人(见图1)。

2.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有上升趋势。1-6月,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事故13起,事故起数较2019年、2020年分别增加3起、4起。从事故原因看,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为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因素;从事故发生领域看,建设施工领域仍是事故多发领域,1-6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总量的69.2%、81.8%。同时,今年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多次发生地面塌陷、水电气管线被挖破等事件,虽没有导致人员死亡,但也充分暴露出建设施工中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3.道路运输领域事故降幅明显,但重大涉险事故较多。1-6月,全市共发生道路运输事故42起、死亡40人,尽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下降,但涉险事故仍时有发生,5月5日拱墅区发生载有46名乘客的大巴起火事故,5月14日淳安县发生载有57人的旅游大巴侧翻事故。尽管这些事故未导致人员死亡,但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见图2)。

(二)自然灾害方面

1.自然灾害总体情况平稳。1-6月,全市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总体情况平稳,未有人员因灾死亡,累计发生森林火情4次,启动防汛4级应急响应1次。

2.梅雨汛期累计雨量偏多。6月10日入梅以来,我市已经历了8次强降雨,至6月30日,全市面雨量24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5%。

三、三季度风险形势分析

(一)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呈上升趋势。三季度历来是各类事故多发易发期,2020年三季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全年总量的29.8%、32.4%。随着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贸企业进入生产作业高峰期,且叠加梅雨、台风和高温等极端天气影响,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和疲劳驾驶引起的道路运输事故风险不断上升。同时,三季度又恰逢学生暑假,旅游出行人员明显增加,道路客运人数将持续上升,公路客运、旅游包车事故风险加大,水上游乐设施、大型高空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玻璃栈道等设施设备将处于长时间运行状态,安全防范压力明显加大。

(二)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突出。建设施工领域: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施工高峰期,大量项目提速施工,尽管全市已经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等专项行动,但受到技术、人员的限制和高温、梅雨汛期等复杂因素共同影响,风险隐患仍不容忽视。道路运输领域:公路货运、商务出行、自驾游将出现明显增加,恰逢汛期,局部地区可能出现连续大雨、暴雨,对交通出行和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容易发生追尾、侧翻、翻坠等事故。危化品领域:高温季节历来是危化品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种可燃易燃危险化学品受热膨胀,管道、容器、连接法兰、阀门等部位持续承受高压,一旦因保养不善出现薄弱环节,容易导致物质泄漏引发事故。部分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不佳,在高温影响下,可能发生剧烈的自聚、分解等化学反应,释放大量热量,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工贸领域:夏季有限空间内温度升高,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风险明显增高,要重点防范违规违章作业、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等问题。由于进入生产旺季,特种设备满负荷、超负荷生产的情况逐渐增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加大。此外,高温天气还容易使人精神倦怠,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的行为多发。城市运行领域:近期,全国连续发生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湖南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一居民自建房垮塌等群死群伤事故,随着地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施工攻坚期,城市运行领域风险持续增加。消防领域:三季度高温天数较多,用电量持续上升,致灾因素增多,同时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工业园、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防控压力加大。

(三)强降雨引发次生灾害风险加大。入梅以来,我市累计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多,部分地区多轮降雨重叠,山体土壤趋于饱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增加。同时,即将进入台风高峰期,短时强降雨易引发城乡积涝,易导致小流域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次生等灾害,易导致建筑工地、工棚、凉亭、廊桥、山塘水库、危房、旅游景区、农家乐、户外广告牌、人员聚集场所等发生安全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力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管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监督、检查等各项措施落实到岗到人;要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控较大、减总量、提本质”攻坚战、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行动,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违法清单、处罚清单“四张清单”,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要持续深化“60日隐患暗访督办闭环机制”,加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达到曝光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的效果,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确保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控工作。建设施工领域要重点管控亚运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在建施工项目重大风险,严查违规作业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道路运输领域要坚决打击“两客一危”、货运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营;要不断强化事故易发多发重点路段安全管控力度,确保过往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消防领域要重点整治沿街店铺及各类人口集聚场所火灾隐患,畅通消防通道。危化品领域要进一步提升源头风险管控能力和区域风险管控能力,开展化工园区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全面消除高风险化工园区,确保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全覆盖。工贸领域要持续开展矿山、尾矿库、涉爆粉尘、危化品使用等场所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管控、涉爆粉尘企业除尘系统安全、特种设备运行和维护等关键环节。城市运行领域要不断开展城市水电油气管网、桥梁隧道、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技术监测和人员巡查,强化在建工程的安全管控工作,防范发生路面塌陷、管道破裂等事故;加大城中村、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燃气使用情况排查整治力度,推进侵占已建燃气设施违法建(构)筑物排查和燃气安全警示标志排查设置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旅游领域要重点做好水上游乐设施、大型高空游乐设施、农家乐、大型综合体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玻璃栈道、钢绳滑索、悬崖秋千、水上漂流等旅游新业态的安全检查力度。

(三)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加大事故多发地区、行业和企业、安全薄弱环节、关键部位和易发生非法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顿、定期公开曝光、联合信用惩戒等手段,强化行刑衔接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将事故防控压力传导到企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提升企业遵法守法意识,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四)持续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基层防汛责任人培训,确保强降雨期间基层防汛责任人迅速进岗履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级防指要加强与气象、林水、规划资源、城管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预警到村、到户、到人;要加强对小流域山洪风险区、地质灾害风险区、低洼易涝区、危旧房、在建工地等防汛重点部位的风险排查,确保隐患应查尽查、问题应改尽改、风险应控尽控,不漏一处;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和防汛物资装备,实现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五)认真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防范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高度关注各类突发事件,进一步优化各类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提升紧急信息报送时效,尤其要强化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力量配备,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履责,时刻保持应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