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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9492940/2021-045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杭安委办〔2021〕16号 成文日期: 2021-05-25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发布日期: 2021-05-25
体裁分类: 通知 主题分类: 安全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02  17:18 浏览次数: 来源:市安委办

各区、县(市)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1 年杭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杭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我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深入实施“遏重大”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 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24 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全力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重点,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五进”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活动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紧密联系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认真落实,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一)以学领悟促行,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一是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运用当地“红色根脉”资源,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三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律法规大讲堂,邀请专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四是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实现专题专栏在主流媒体平台开设全覆盖,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常识及避险技能进行宣传报道。集中刊发一批党政领导署名文章、重点报道、访谈评论等,并通过举行微党课、撰写学习心得、经典诵读等形式,掀起学习热潮。

(二)突出重点工作,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今年是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之年,也是“遏重大”攻坚年。各地各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聚焦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一是聚焦“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紧盯“四个明显突破”的目标,全面、系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宣传,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6月20日前对确定的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企业进行集中宣传;6月底前要组织曝光一批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二是聚焦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动员部署、现场宣讲、张贴海报、悬挂条幅,以及设计制作公益广告、各类宣传资料和风险普查流程图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三是聚焦曝光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提级调查一批典型事故,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要组织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好“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四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在行业媒体及当地主流媒体全面报道,总结宣传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三)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系列活动。6月16日,市安委办将联合西湖区安委办举行安全宣传广场咨询日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也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开展专题专访报道系列活动。突出8大重点领域,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园区、厂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宣传基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数字化应用、开展安全风险普查、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等工作,增进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三是开展“数智”安全月系列活动。积极开展“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强化投诉举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等工作。五是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地域特点、行业特性和隐患情况,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应急综合演练,特别是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园区)、涉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区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广泛组织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应急演练。

(四)扩大覆盖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落细落地。一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排不少于1天的时间,集中到联系点服务,开展1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要在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领域开展集中服务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企业解决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探索企业委托服务、行业协会自治、安全生产协作互助等多元服务模式,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二是授牌一批应急宣教体验馆。市安委办将对验收合格的Ⅱ、Ⅲ类体验馆统一授牌和展示。各地要充分发挥体验馆的宣教作用,积极引导学生、企业员工等重点群体参加学习、培训等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类体验馆至少举行1场公开免费体验活动。三是推出一批新媒体宣教产品。以积极参加第二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借助“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一系列安全宣传产品,形成安全文化精品作品库。四是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活动,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建立并推广居民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五是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在交通枢纽、服务区、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屏、户外广告大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形成宣传声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具体统筹指导和督促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

(二)强化跟踪推进。各地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加强监督和指导,并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和自评报送工作。

(三)及时总结报送。请各地、各成员单位于5月31日下班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与申报重点活动时留的联系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重复报送)和活动方案;在6月份的每周四下班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资料至市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7月6日下班前报送2021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总结和统计表,统计表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