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全市面上情况平稳,道路交通和旅游景点秩序良好,未发生生产安全和各类自然灾害事故。
清明期间,市安委办结合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各部门密切协调,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深入推进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节日期间,全市共检查企业(场所)6604家,发现问题隐患3375条,其中3218条已完成整改,未整改隐患已全部落实具体管控措施,管控落实率100%。
针对清明期间农林生产用火、祭祀用火较多,踏青旅游活动多,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的特点,全市持续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派出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节日期间,全市共设置4454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出动各类森林防火管理人员29198人次,查处制止492人次违规用火情况,进行了470个隐患整改,靠前部署291支森林防灭火力量,清明期间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点检抽查,值班人员全部在岗在位,做到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上报,保证信息畅通。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值班值守共计356人次,268支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节日期间值班备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