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21-044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
体裁分类: | 其他 | 主题分类: | 安全 |
2021年1月13日,杭州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临安区於潜镇逸逸村的杭州美虹喷涂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美虹)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二车间南面的一处生产区域内,上海优阜聚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阜)员工正在生产危险化学品丙烯酸氟碳漆。经查,上海优阜与杭州美虹签订《涂料代加工协议》进行代加工生产,但实际生产中,杭州美虹划分了生产车间内的一处专门区域给上海优阜,由其自行生产危险化学品丙烯酸氟碳漆。经查,上海优阜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随后,市应急管理局以上海优阜聚合材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壹万肆仟柒佰贰拾陆元伍角陆分(14726.56元)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