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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结果 | 《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1-12-28 11:56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30日,《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3768.html)和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afety.hangzhou.gov.cn/art/2021/11/18/art_1229287764_35787.html)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1条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一、关于制订《核与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重大植物疫情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海上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建议:已制订《杭州市突发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杭州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杭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杭州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二、关于制订《房屋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舆情应对专项应急预案》的建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制定《杭州市房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委网信办已制订《杭州市突发舆情应对应急预案》。

三、关于制定《地下空间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已制定《杭州市隧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杭州市地下综合管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地面塌陷事件应急预案》等地下空间事故应急预案。

四、关于专项预案数据资源的附表也在总体预案后面一起提出规范性要求的建议:《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将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五、关于制订铁路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未采纳。理由为:目前,铁路、民用航空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由省政府牵头负责,我市不制定专项预案,具体应急处置工作纳入省级相关预案管理。

六、关于制订《海洋灾害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建议:未采纳,理由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没有海洋,所以不制定相关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