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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9492940/2021-047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1-11-05
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发布日期: 2021-11-05
体裁分类: 通报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
杭州市2021年1-10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1-11-05 11:56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10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下降60%、27.3%,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下降62.8%、48.4%。其中:

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下降88.9%、60%,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下降84.6%、55.6%。

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7起、死亡6人,同比下降36.4%、持平,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下降53.3%、45.5%。

水上运输、渔业船舶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未发生自然灾害亡人事故。

(二)1-10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1-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9起、死亡81人,同比下降25.6%、25.7%,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下降40%、40.4%,其中:

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23起、死亡19人,同比下降4.2%、9.5%,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上升4.5%、下降9.5%。

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76起、死亡62人,同比下降29.6%、28.7%,与前两年平均数相比下降46.7%、45.9%。

水上运输、渔业船舶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未发生自然灾害亡人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特点分析

1-10月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总体平稳,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形势总体平稳。1-10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20年同期减少34起、28人,其中,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已连续四个月低于10起。

(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压力较大。1-10月,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事故23起、死亡19人,其中建设施工领域共发生事故15起、死亡12人、制造业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6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较为集中。

(三)道路运输领域事故占比较大。1-10月,全市共发生道路运输事故76起、死亡6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9.6%、28.7%,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的76.7%、76.5%,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和工程车在右转弯过程跟非机动车、行人等发生碰撞是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四)高速公路事故高发频发。近期,全市高速公路事故呈现多发态势,特别是9月8日G25长深高速富阳段发生一起危化品车追尾事故导致1人死亡;10月20日G25长深(杭新景)高速桐庐境内发生多车追尾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并导致高速公路长时间封闭;10月29日建德境内高速相继发生3起交通事故导致3人死亡,造成社会影响较大。

(五)自然灾害总体情况平稳。1-10月,全市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总体情况平稳,累计发生森林火情4次,全市共受到台风影响2次,启动防台一级响应2次。

三、风险形势分析

(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上升。11月进入生产旺季,各类生产制造企业极易出现加班加点、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部分企业由于用电“双控”措施,对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容易出现生产装置运行不稳、关键部位监控减弱等风险。建设施工领域一些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增多,赶工期、抢进度、搞突击的情况增加,坍塌、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易发多发。道路运输领域迎来货运物流高峰期,又恰逢“双十一”网络促销,物流包裹运输量呈“井喷式”增长,货车超载地超速等问题突出,特别是高速公路上物流货运车辆急剧增加,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问题频发。加之秋冬季阴雨、连绵雨、大雾等天气较多,对交通路况、行车驾驶造成不良影响,交通安全风险叠加。

(二)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各类事故风险上升。预计今年冬季将形成一次拉尼娜事件,寒潮大风、大雾、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发生概率上升,低温雨雪天气导致的道路运输、建设施工、农业生产、城市运行等各类事故风险上升。

(三)森林火灾风险明显增加。11月1日,全市将进入森林防火期,秋季气候寒冷干燥,进入山林作业人员增多,农林事生产性用火较多,森林火险处于高等级,发生森林火灾风险急剧增加。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力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以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牢记安全就是最好的社会效益,就是最大的民生需求。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遏重大”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动态辨别重大风险,建立清单化防控措施,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要不断加大危化品、工贸企业、建设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过程和进度管控,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闭环机制。要持续加大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做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强化高速公路巡逻管控,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违法行为。要高度关注城市地下生命线安全监管,加强巡查检查,及时监测预警风险、排查隐患,把风险管控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深入推进执法和行刑衔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不严格执法就是违法”的思想理念,坚持严的总基调,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集中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难点痛点问题。要把执法力量聚焦到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倒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坚持以归零心态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在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区县市全覆盖基础上,向各行业领域延伸扩面。要积极与公检法建立完善现场处置、案件移送、快办快审等工作机制,推进行刑衔接工作高效开展。

(三)持续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11月1日,我市进入森林防火期,秋季天气寒冷干燥,森林火灾风险加大,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秋冬季防火形势和工作实际,扎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督促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各地森防指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减少火灾发生。对省林火监测热点,必须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并在1小时内通过省森林防灭火专题平台进行信息反馈,实现闭环管理。高火险期要加强值班值守,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确保关键时刻叫得应、冲得上、打得赢。

(四)认真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履责,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高度关注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会商,并根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和时效要求,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确保信息通畅、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