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应急领域安全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制定《杭州市应急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为提高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决策依据:《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 号)。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3日。
意见反馈途径: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反馈至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处室: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85259666;传真:0571-85259620;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23楼组织人事处。
杭州市应急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杭州市应急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