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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22  15:46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我中心拟举办2021年第七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原持有证书一年以上按规定需要参加再培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包含三年到期换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3.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4.生产安全应急管理;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6.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解读;

7.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解读;

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13日网络报名,12月15日至12月25日网络培训。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元/人。

五、联系方式

班主任:田老师,88801550。

六、其他事项

1.培训班采用网络培训形式,无面授课程,培训流程:网络报名→在线学习→在线测试→颁发电子结业证书。

2.请有关单位做好相关人员参训报名工作,并登录云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hzsapw.com)或微信公众号(杭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报名。网络报名流程如下:打开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完成注册→选择对应班级去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管理员审核→缴费开票→完成报名。

3.学员必须本人上网学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任务及在线测试,网络学习操作步骤及常见问题解决方法可参照《网络学习学员须知(再培训)》(附件)。

4.参训学员完成规定课时学习并经在线测试合格后,由杭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颁发电子结业证书。


附件:网络学习学员须知(再培训).pdf


杭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