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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三个“抓”积极推进全区风险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1-25  15:27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程。余杭区按照国家、省市部署于2020年年底启动普查工作,争取2021年至2022年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在推进全区风险普查工作中,余杭区坚持三个“抓”,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进而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一是抓组织领导,统筹决策部署。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作为9项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我省召开自然灾害防治能力9项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后,余杭区立即按照相关要求,着手准备普查小组成立工作,并于2020年10月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余杭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部署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是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权限。为更好的推进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区风普办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并先后组织普查各主要部门召开6次业务工作会议,介绍了风险普查工作的意义、任务和技术要求,落实的各部门普查专员责任。同时,余杭区积极吸取先行区县的工作经验,于2020年12月初组织普查小组有关人员赶赴临安区调研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验,在结合现有相关技术规范和辖区实际情况,区风普办组织编制了《杭州市余杭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印发各成员单位、镇街,进一步明确普查任务、部门职责分工、实施步骤要求和推进时间表。

三是抓普查预算,强化资金保障。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任务要求高,质量标准要求高,需要普查人员现场调查获取相关信息资料,在必要的任务上更需要社会第三方力量协助。因此,为确保普查任务能够高质量地完成,余杭区在梳理明确各单位的普查任务的基础上,区风普办协调各主要成员单位测算专项经费,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全区风险普查专项经费预算,为下一步项目申报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