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文件
关于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29  10:35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扎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维护好我市森林生态安全,现就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认真落实防火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当前,我市即将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进山旅游采摘、秋收秸秆焚烧、祭祀上坟烧纸及林区施工等诱发火灾因素增多,森林火灾隐患突出,防火形势严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责任清晰、措施有力、防范到位、指挥靠前;林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巡护、火源管控、早期火灾处置等工作;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文广旅游部门要指导督促指导A级旅游管理单位落实防火宣传,落实森林火灾防控责任;民政部门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做好陵园、公墓森林消防安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压实镇街属地责任,牵头组织开展联合督查,确保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秩序不乱、力度不减,事有人管、责有人担,思想不松、工作不疏。

二、加大宣教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报刊、标语等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大力宣传野外用火规定和安全用火的基本常识,增强民众的森林火灾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结合本辖区实际,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课堂、进农户、进社区等活动,自觉杜绝违规用火行为,真正让森林防火意识入脑入心。

三、强化火源管控,积极消除火险隐患

火源管控是关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三个紧盯”:紧盯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尤其是“十一”国庆、冬至、元旦和春节等重点时段,严格执行火源管控制度,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紧盯林区旅游、农事活动、施工作业等野外用火,各地视情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紧盯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控,落实监护责任,真正做到看住人、管住火,消除一切人为隐患,防范火灾的发生。要坚持依法治火,9月20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组织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专项行动特点规律的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于10月16日前、11月16日前分别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总结及情况统计表,12月16日前将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总结通过钉钉报送市森防办黄思源。

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要坚持可燃物科学管理,及时清理林区因气候灾害、病虫害等积聚的枯倒木;林业部门要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防火隔离带、防火林道、防火线等基础设施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并及时修缮毁损部位,确保能够有效隔离火源、火灾。

五、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本地区森林火警、火情动态,一旦发生火情,严格按森林火灾信息报送相关要求及时、规范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布防,严阵以待,扑火机具要保持齐备和完好,扑救物资、油料等要备足,做到随时“拿到出,用的上”,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杭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