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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楼宇综合管理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等3个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28  17:14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各区、县(市)、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楼宇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切实提高楼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楼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及原安监总局颁布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我局制定了《杭州市楼宇综合管理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等3个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本标准自2021年2月1日开始施行,试行时间三年。


附件:1.杭州市楼宇综合管理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doc

          2.杭州市楼宇生产及科研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doc

          3.杭州市楼宇贸易办公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 .doc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