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各区、县(市)、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楼宇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切实提高楼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楼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及原安监总局颁布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我局制定了《杭州市楼宇综合管理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等3个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本标准自2021年2月1日开始施行,试行时间三年。
附件:1.杭州市楼宇综合管理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doc
2.杭州市楼宇生产及科研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doc
3.杭州市楼宇贸易办公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 .doc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