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富阳区的杭州富阳秋丰电器五金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其铝抛光、抛丸打磨区域虽装有防爆灯具,但仍使用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电风扇和插座等。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市应急管理局以杭州富阳秋丰电器五金厂涉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为由立案调查。
调查查明,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