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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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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硝酸铵等危化品专项排查治理,在前两轮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杭州市突出生产储存液氯、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化学品和涉及硝化工艺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推进第三轮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危化品事故。
一是高层次专项推进。杭州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建平批示要求认真落实部、省厅部署,开展排查治理。市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在前两轮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 二是地毯式排查整治。经排查,全市涉及液氯生产企业2家、储存企业9家,硝化工艺企业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67家,涉及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企业27家。各有关企业对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其中,硝化工艺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隐患29条。在此基础上各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督查,特别是对涉及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企业27家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13家不再使用爆炸性危化品,14家涉及使用爆炸性危化品,其中使用硝酸铵企业3家、硝化棉1家、硝化纤维素溶液3家、氯酸钠6家、氯酸钾1 家,发现整改一般隐患29条,无重大安全隐患,下发执法文书15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重点对3家硝化工艺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21条(无重大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17条,其余隐患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社会化指导服务。聘请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对危化企业“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爆炸性厂房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安全风险红橙企业许可条件回头看等开展社会化服务,并结合《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O20年)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对落后工艺技术设备进行排查,对发现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按要求淘汰限制;对目录范围内容开展分类整治,列出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处罚清单,严格清单式管理,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推进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和危化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