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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积极推进第三轮硝酸铵等危化品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1-10  10:04 浏览次数: 来源:危化与矿山安全监管处

为推进硝酸铵等危化品专项排查治理,在前两轮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基础,杭州市突出生产储存液氯、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化学品和涉及硝化工艺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积极推进第三轮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危化品事故。

一是高层次推进治理工作。杭州市高度重视,常务副市长戴建平批示要求认真落实部、省厅部署开展排查治理,市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通知》(杭安委办〔2020〕24号),在前两轮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硝酸按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

二是全力开展排查整治。经排查,全市涉及液氯生产企业1家、储存9家,硝化工艺企业3家,重大危险源企业64家,涉及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企业27家,各有关企业对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其中,硝化工艺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隐患29条,在此基础上各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督查,特别是对涉及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企业27家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13家不再使用爆炸性危化品,14家涉及使用爆炸性危化品,其中使用硝酸铵企业3家、硝化棉1家、硝化纤维素溶液3家、氯酸钠6家、氯酸钾1家,发现整改一般隐患29条,无重大安全隐患,下发执法文书15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重点对3家硝化工艺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21条,已完成整改17条,无重大安全隐患,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清单式管理,明确排查对象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执法清单,稳步推进排查治理工作。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