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17-037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17-10-17 |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17-10-17 |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各区、县(市)财政局、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业和科技专项(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行〔2015〕66号)规定,经市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市级工业和科技专项(安全生产)经费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资助,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等。其中下城区、拱墅区和西湖区含2017年度标准化达标评审费。
下达给区、县(市)工业和科技专项(安全生产)经费432万元(详见附件1)及市级相关部门奖励资金中的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5万元,相应增加各区、县(市)2017年度“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指标。
下达给市级相关部门(单位)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142万元(详见附件2),其中除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外的市级相关部门奖励资金98万,相应增加各部门2017年度“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指标;企业考核奖励资金39万元,凭本通知与收款收据到市安监局办公室办理拨款手续,联系人:黄璐璐;联系电话:85259619。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规定,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实施单位和具体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各区、县(市)财政、安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将专项经费使用分配文件抄送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督局。
附件:1. 2017年杭州市工业和科技专项(安全生产)经费(区县)下达安排表
2.2016年度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情况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