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18-001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杭安委办〔2018〕39号 | 成文日期: | 2018-07-09 |
发文机关: |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 | 发布日期: | 2018-07-09 |
体裁分类: | 通知 | 主题分类: | 安全 |
各区、县(市)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8〕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清醒认识当前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当前,我市正值高温、汛期,火灾、危化运输、有限空间事故时有发生,同时暑期出入杭旅游和外来务工子女来我市探亲进入高峰期,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领导干部要抓紧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再部署,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摸排查清重大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全力化解风险隐患;要结合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的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巡查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要逐一检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旅游和暑假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加大对旅行社出游风险提示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检查,指导督促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对关键领域和环节开展自查自改;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宣传安全防范常识和技能,重点落实暑期学生防溺水各项措施,加强师生团体活动安全管理,督促活动组织单位和带队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类学生活动安全。
同时,针对高温、汛期历来是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地铁和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易发时期的特点,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日志制度,强化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检查。要严查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杂居合用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排查整治,严防各类火灾事故。要加强对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严防“三超一疲劳”现象,防止车辆受洪水、高温、雷电影响发生涉水、自燃、燃爆事故。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生产监控,有针对性落实防水、防潮、降温措施,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夏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严防违章操作和不当救援致使事故扩大。要督促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企业落实雨季“三防”措施,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要深入排查建筑工地宿舍、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严格控制安全距离,遇到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
三、强化灾害预警提示,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气象、地震、水文、地质灾害等部门预测预报成果,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及时共享信息、同步应急联动。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特别是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出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风险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技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部门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企业联动,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迅速响应、及时处置、有效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